业界资讯  |  市场分析  |  企业动态  |  展会资讯  |  政策法规  |  外贸分析  |  新品速递   |  人物访谈  |本网动态  |  投稿请进>>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资讯 > 业界动态
  • 高高兴兴娶来“媳妇” 却卷走了财物

  • 2009-11-25    来源:大江网     作者:罗素静    点击数:0
  • 热门关键词: 媳妇骗婚可撤销婚姻

    中国婚庆用品网

    “婚后不久,我就拿了1万元的彩礼钱给妻子,还给了她3000元钱去探望其父母。之后,妻子居然一去不归。”昨日,张先生来电称,他通过警方核实,才发现妻子用的是假名、假身份证、假户籍,此时才知道自己受骗了。

      据张先生介绍,今年6月,他在云南打工时认识女子“邓某”,并在“邓某”朋友李某、蔡某的帮助下,很快就办了喜事,并登记结婚。张先生说,结婚后,按照妻子提出的要求,他给了妻子1万元的彩礼,之后妻子提出要回家看望父母,于是张某又给了妻子3000元钱路费和礼品费,妻子从此一去不归。“我听别人说,现在有骗婚的事情,担心这种情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就去查妻子的身份,结果发现妻子是在提供了假名、假身份证、假户籍的情况下,和我去登记结婚的。”张先生称,现在他都不知道这种婚姻关系,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他要离婚,又找不到妻子,那他该怎么办?

      随后,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民庭法官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应属于可撤销婚姻。张某妻子与张某结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想缔结婚姻,而是想通过婚姻骗取钱财,张某也误认为妻子没有结婚,具有欺诈性,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因此属于可撤销婚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婚庆用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婚庆用品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婚庆用品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 热点排行
  • 行业资讯
    产品导购
  • 风云人物